虚拟主机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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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信息中心虚拟机托管规定

一、服务的对象和范围

太原工业学院各系、部门。

二、虚拟机托管服务条款

1、 托管部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和太原工业学院校规校纪,以及太原工业学院网络信息中心的管理规定。

2、 托管服务器原则上只允许对外开放以www为主的互联网基本信息服务,如需提供其他服务,需要申请时特别说明,经网络信息中心审批后,方可提供。

3、 托管部门自行解决服务器上系统所有版权(许可/使用权)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4、 为了规范校园网络管理,保障托管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最快时间的故障排除和应用服务的恢复,托管部门须填写《太原工业学院网络与信息中心虚拟机托管申请表》。

5、 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对虚拟机使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证学校网络线路的正常运行。

6、 网络信息中心保留因托管部门违反服务条款,或因服务器中毒、被黑客侵入等情况出现时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7、网络信息中心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三、服务内容

1、 网络与信息中心提供良好的机房环境,完备的机房设施。

2、 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设备物理位置的摆放、IP地址的分配、网段划分、网络流量监控和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畅通。

四、争议解决与不可抗力

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网络与信息中心不承担责任。

2、 由于ISP(Internet Services Provider)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附件【太原工业学院虚拟服务器资源使用申请表(最终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