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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太原工业学院各单位入网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3-08-07

太原工业学院校园内计算机用户,必须认真阅读太原工业学院用户入网责任书并自觉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密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校园网及其应用只能用于教学、科研、学术、管理等非营利商业性活动。若发现该类信息,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不利用网络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不进行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的操作和应用;遵守国际和国内的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四、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同时触犯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将直接接受处罚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五、制定本部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六、设立本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员,承担起信息安全责任。向所属用户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七、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审核制度,各部门上网信息由本部门党政一把手审核签字确认。

八、各单位从网络中心取得上传网页密码后,必须有专人负责,做到不泄露密码,网页在上传及更新必须经过各单位领导及宣传部申批。

九、部门主管领导有责任教育、监督所属用户严格遵守本责任书各项条款。

 

附件1.太原工业学院校园网入网申请表(详见“下载空间-表格申请”)